为加强我县消防队伍建设,缓解消防人员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需求
按照《陕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人,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火场文书和消防车驾驶岗位。
二、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评、心理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开展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与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录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男)18周岁至28周岁(1995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役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五官端正,双眼裸视4.6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试用期或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6.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判处刑罚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等不适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的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报名方式
报名定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开展(报名时间5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一)报名电话及地址
县消防救援大队姓名:徐振浩
电话:0913-3210119
地址:渭南市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中段(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1047914162@qq.com)。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本人可前往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点: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中段)。现场确认时,应由本人持档案袋、4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照、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交的个人资料复印件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论是否聘用均不予退还。考生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
五、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附件4)
六、体能测试
男性考核1000米跑、2分钟俯卧撑、2分钟深蹲3个科目。(附件3)
七、政治审查
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违法犯罪、现实表现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
八、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90天的集中入职培训。入职训练20天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与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十二、管理待遇
(一)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按国家综合性消防员伙食标准享受免费就餐,培训期、试用期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为2500元,实习期(三个月)满后定级工资,专职消防员工资约为3000元至3500元(含五险一金)。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二)保险及公积金
按照《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签订合同后购买保险,半年后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休息休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量化考核制度,24小时驻勤,除执勤战备及大队统一工作安排外,原则上每月安排8天轮休。
(四)待遇发放
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集中拨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发放。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收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收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名单将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lisn.gov.cn)上公布,招录对象可自行查询。
十四、其他说明
1.本方案所称的“以上”均不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已具体明确的除外。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3: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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